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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迎春启程,向法而行!检察官们组团进校园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治副校长纷纷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法治“开学第一课”,让孩子们在开学伊始收到了专属“法治大礼包”。截至目前,累计进校园宣讲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覆盖学校9所,覆盖学生约10000余人次。

元阳县高级中学

党组书记、检察长苏超以更加贴近生活实际的鲜活案例和深刻的教训,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和社会危害。同时,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沉迷网络、校园暴力欺凌、校园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进行列举分析,引导同学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新城中学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会明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对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性侵的定义、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等进行细致讲解,让学生们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例和需要承担的后果,同时引导同学们直面成长过程中的迷茫,学习和生活中的矛盾,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小新街中学

副检察长刘庆华以“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为切入点,通过引用典型案例和办案数据,为同学们生动具体的讲解了常见网络犯罪的形式和种类,不安全使用网络的具体情形,以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造成厌学、弃学甚至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后果等内容。同时,从刑事责任年龄的基本概念入手,详细介绍不同年龄阶段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结合《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嘱咐同学们要遵纪守法、潜心学习,并通过互动问题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


小新街中心小学

检察干警以“远离性侵、守护未来”为题开展法治宣传。课堂中,通过生动的卡通图片和动画视频告诉低年级小朋友们身体有哪些隐私部位,哪些行为会侵犯我们的身体,如何识别隐秘的侵害行为,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应该如何自救,为同学们带来防性侵及日常生活自护法律知识课堂。


元阳县第二中学

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青少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常见的“从众”心理及“帮朋友”型犯罪,与同学们进行探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交友观。从防毒品、防拐、防诈骗、防校园欺凌等多角度、多维度地讲解法律知识,告诫同学们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远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整堂课气氛轻松愉快,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元阳县民族小学

检察干警结合孩子们身心发展特点“量身定制”法治课程,通过观看动画、趣味问答等方式引导孩子们认识自己的性别和身体,向孩子们讲解了“不要做危险的事情”“身体的小秘密”“学会保护自己”等内容,让孩子们在趣味十足的课程中学会辨别安全陷阱,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元阳县新街镇爱春小学

检察官以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为主题,围绕如何分辨侵害、如何防范侵害、遇到侵害我们怎么做等方面向学生们进行知识宣讲,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解读了发人深省的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告诫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不欺凌他人,并叮嘱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如何正确求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元阳县第一小学

检察官以“知法、守法、懂法——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为题,从“了解法律相关知识”“我们身边的法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如何遵守法律”四个方面详细为师生们普法,并融合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文身等知识,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元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考虑到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检察官同特教老师们进行深入交流,针对特教学校的特殊性,结合《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要求,结合办案实际,向教职工重点讲解了“什么情况下报告”“向哪里报告”“应报不报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推动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共同为“折翼天使”构筑法律保护屏障。随后,检察官走进课堂,详细讯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课程安排等,围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进行讲解。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延伸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法治实践,认真落实最高检、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与辖区学校共同发力,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走向更高水平,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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