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听取了我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实地查看保管场所、查阅纸质台账、抽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方式,重点对扣押、冻结、移交、保管、处理涉案款物手续是否合法,涉案财物各个环节是否规范,登记措施是否清晰明确以及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使用和保管状态等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院涉案财物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去向明确、处理合法。同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云南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提高责任意识,及时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涉案财物“案结物清”。二要严把出入库关口,规范程序流程。对涉案财物的特征信息详细登记,规范出入库涉案财物文书签批审核,如实反映涉案财物流程,确保条目清晰,账证齐备。三要强化部门联动,一体推进涉案财物规范化。加强案管、办案组、财务、检务督察等部门职责衔接,细化部门分工协作,定期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纠自查,及时堵塞涉案财物管理漏洞。
下一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细化涉案财物管理流程,不断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