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党支部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全体党员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党支部书记刘德明代表支委会述职,全体党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评议。随后,全体党员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四个带头”逐一进行个人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触及思想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照检查之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
会议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超对此次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并围绕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狠抓问题整改,及时跟踪问效,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防止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二要严抓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在办案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勇挑重担,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不良作风,以良好的作风形象赢得群众信任。三要提高工作标准,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与方法,积极探索“党建+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新模式。鼓励党员带头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检察特点的党建品牌。
此次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扎实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元阳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