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办案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源头上筑牢思想防线,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10月30日,元阳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挪用公款案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法院组织全县60余家单位近200名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法治效果。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举证质证,系统、准确、全面揭露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在深刻剖析职务犯罪危害的同时,结合本案情况开展法庭教育,为旁听人员带来一场直观、鲜活的现场教学,本案被告人从村官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正值干事创业的青年干部,却逐步突破纪法底线,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参与旁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这样的案例教训十分惨痛,也很惋惜,下一步要以案为戒,不碰纪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
下一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三个现场”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庭审现场释法说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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