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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各单位“一把手”观摩职务犯罪庭审
时间:2024-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背离了理想信念,私欲不断膨胀。我深感愧疚,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被告席上的和某潸然泪下。


12月23日,由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和某受贿案在元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超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共计20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筑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公诉人指控,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和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令人震惊。

庭审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发问,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和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

“原本怀揣为民服务崇高理想的和某,凭借出众的才能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和某渐渐放松了警惕,在与私人企业老板们的推杯换盏中迷失了自我,收受钱财,最终坠入了犯罪的深渊。”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从“怠于修身,初心渐忘”“热衷收礼,由风及腐”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和某犯罪的原因及心路历程,警示旁听人员要绷紧奉公之弦、怀揣律己之心、恪守纪法底线。

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的干部对纪法的威严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例为镜正衣冠、以案例为鉴知法纪、以案例为戒守底线,做到廉洁奉公、审慎用权,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通过“三个现场”高质效办案,持续增强庭审释法说理效果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把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打造为廉洁警示教育的“活课堂”,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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